隆昌市以“检察建议+司法救助”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感谢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帮我们申请到救助金,减轻了我一家人的困难,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李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向检察官真诚地表达了谢意。
2019年,李某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外销售盒饭、提供餐饮服务被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李某先后申请了分期缴纳和延期缴纳,因多次催告李某仍未完全履行,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罚款及加处罚款,后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至2022年7月21日李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法院恢复执行,但因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执行程序。2023年5月李某对市场监管局处罚不服,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隆昌市检察院收到案件后进行全面审查,依法提出三份检察建议,联合法院、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讨论,均表示对检察建议认可和采纳。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分别听取市场监管局和李某意见,耐心细致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两年缴纳罚款的和解协议,行政争议得以初步化解;并通过与李某沟通、多次走访社区、调阅案件卷宗了解到,李某确实存在家庭经济负担沉重、无力缴纳罚款现实困难,承办检察官核实清楚情况后,希望通过国家司法救助途径帮助李某纾困解难,随即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统筹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力量,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当事人到场参加,听证员评议后认定李某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为李某申请到1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既减轻了李某家庭经济负担,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隆昌市检察院通过“一案三建议”形式依法履行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将行政争议化解与司法救助融合,传递司法背后的温度与人文关怀,彰显解法结、纾民困的检察担当。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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