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相伴,‘廉’系万家”政法干警家风故事分享
罗梅家庭
在四川省第三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暨“世界家庭日(5月15日)”,隆昌市组织开展“‘清’风相伴,‘廉’系万家”家风故事分享活动,隆昌市政法干警积极参与。今天推出的是市委政法委罗梅家庭诵读的《夏明翰为他的妻子郑家钧写的最后一封信》。
罗梅家庭分享《夏明翰为他的妻子郑家钧写的最后一封信》
大家好,我是隆昌市委政法委罗梅,今天我为大家分享的红色家书是共产党员夏明翰为他的妻子郑家钧写的最后一封信。
夏明翰(1900—1928),湖南省衡阳县人,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1926年,与在湖南工人运动中相识的郑家钧结为夫妻。1928年3月18日,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在武汉被捕。敌人对他施以各种酷刑,但他镇定自若,毫无惧色。他知生命将要结束,在牢房用半截铅笔给妻子写了这封催人泪下的遗书。
亲爱的夫人钧:
同志们曾说世上唯有家钧好,
今日里才觉你是巾帼贤。
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
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
张眼望,这人世,
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
抛头颅、洒热血,
明翰早已视等闲。
“各取所需”终有日,
革命事业代代传。
红珠留着相思念,
赤云孤苦望成全。
坚持革命继吾志,
誓将真理传人寰!
1928年3月20日,夏明翰英勇就义,年仅28岁!牺牲前,夏明翰从容写下了一首气壮山河,大义凛然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感召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后来人”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前赴后继!砥砺前行!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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