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各地纷纷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我省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也已取得诸多成效。
但实践中,我省部分地区还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流于形式,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等短板。1月22日,记者采访了省人大代表、隆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军梅,了解了她对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地落实的建议。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盲道会被停车或摆摊需求占用,部分无障碍设施在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残疾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以至于使用不便,一些业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也存在维护不力、使用不当等问题。此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问题也经常见诸报端、诉诸法院,可见低楼层人群对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较低,甚至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使得适老化改造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品质和社会融入。”刘军梅就现实生活中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举例说明。
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地落实为何会面临这些困境?刘军梅认为这背后有多种因素。一是部分地区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缺乏统一规划,导致设施不齐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便等问题。同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中执行标准的不统一,也导致了设施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参差不齐。二是适老化改造往往涉及家庭、社区、公共场所等多个领域,而地方上目前尚无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指导和约束,导致其改造力度明显不足。三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将其视为“软指标”,投入不足,推进不力,特别是在老旧小区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上,还未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未能完全让“悬空老人”享受无障碍设施建设带来的成果和美好生活。
“全面提升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是增强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必要手段,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必然需求。”刘军梅告诉记者,她建议从加强设施建设、推进适老化改造、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评估等五方面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地落实。
加强设施建设。应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提高设施的使用率和安全性。同时,加强对盲道、坡道、扶手等设施的细节规范,纠正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提升无障碍环境的便利性。
推进适老化改造。加大住房、小区、社区、城区等多层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鼓励家庭、社区、企业等各方力量参与适老化改造,合理利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供给。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覆盖面。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系统的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改造政策,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科研创新和技术进步。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改造的认识及重视程度。
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改造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鼓励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建立考核与问责机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有助于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权益,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创造更加便利、温馨的生活环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司法行政工作者,我要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目标,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贡献力量。”刘军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