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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三年!内江检察机关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www.lc.neijiangpeace.gov.cn 】 【 2021-01-17 11:55:27 】 【 来源:微内江

  为服务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内江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生态资源环境。

  

  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内江市检察机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是践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在两级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加大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工作力度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主动融入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确定了专项行动对口联系部门及联络人员,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保障到位。

  

  立足职能,开展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内江沱江流域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内江沱江干流、重要支流和湖库沿线、沿岸存在的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粪污漏排、偷排和废水直排,水库肥水养鱼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与市法院就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进行会商,形成《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管辖等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和提级管辖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保护生态环境职责,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形成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惩治和公益保护工作。

  

  突出实效,营造良好生态

  

  自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3件11人,起诉1件8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为沱江流域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如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万某某等8人在威远县船石湖非法电鱼10余斤,被船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挡获。该案由威远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8名被告提起公诉后,威远县法院判处8人管制六个月至一年,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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